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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合法擔任比特犬飼主最後期限!逾期未辦理寵登 罰鍰5-25萬並沒入
2023-02-25 21:05 記者 / 張美欣![逾期未辦理比特犬寵登,罰鍰5-25萬。(圖/高雄市農業局提供)](https://storageendpoint.azureedge.net/provoice/bigmedia/article/1942e308-6aa5-47a0-b62d-b27543b601e8.jpg)
過去有過比特犬咬傷人事件,農委會110年10月26日公告自111年3月1日起比特犬為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111年3月1日前已輸入或飼養比特犬者,應於112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備查(辦理寵登),始得繼續飼養。如果尚未替比特犬植入晶片及完成寵物登記者,應儘速於今(112)年2月28日前完成登記,才能合法飼養比特犬,否則可處新臺幣5萬至25萬元罰鍰,並得沒入該犬隻。
已完成登記之比特犬,當飼主、飼養地點變更、犬隻遺失或死亡時,應辦理變更登記。尤其比特犬需進行轉讓時,以有飼養比特犬經驗之飼主為限,若無飼養比特犬經驗,則不得飼養比特犬。
依農委會之公告規定比特犬不得繁殖,故除比特犬因生理健康因素,經獸醫師診斷不適於施予絕育手術之情形外,皆應進行絕育手術,不得申報免絕育,請飼主盡速為自家比特犬進行絕育,違者可處新臺幣5萬至25萬元罰鍰。另外,比特犬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應由成年人伴同,並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繩或鍊牽引及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違者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