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泊志/宜蘭報導)民進黨宜蘭縣立委參選人陳俊宇違規把集貨場當豪宅住,7日遭《菱傳媒》踢爆後引發關注,陳出面道歉稱2016年申請變更農舍不成,因有居住需求才入住,但《菱傳媒》獨家掌握宜蘭縣府、農委會往來公文,打臉陳俊宇其實僅獲核准興建一層樓集貨場,卻擅自改成兩層樓,2015年1月前就已把「整間集貨場作住宅使用」,被開罰列管仍不甩續住8年,直到黨中央提名他參選立委前夕才搬家並僱工拆除,四大疑點顯示陳俊宇說法明顯避重就輕。
陳俊宇7日發表四點聲明向社會大眾致歉。翻攝照片
根據《菱傳媒》獨家掌握的公文揭露,陳俊宇蓋的集貨場土地位於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陳2001年6月7日透過買賣取得土地後,即以「完成父親與當地農民口頭承諾,把部分土地作為附近果農產銷班成員所需的集貨場使用」理由,在同年10月間簽訂同意書,聲稱把其中353.4平方公尺(約107坪)土地,作為「輔導產銷團體建立管理制度計畫」的集貨場設施地上權使用,無條件提供給當地「楊桃觀光果園共同經營班」共同使用,期限10年。
2001年11月,陳俊宇先從宜蘭縣府取得農業設施同意書,2002年8月再取得員山鄉公所發給的集貨場建築使用執照
縣府公文揭:2014年就已違規居住
縣府原核准陳俊宇蓋一層樓的集貨場,但陳俊宇卻將集貨場蓋成氣派的兩層樓豪宅,還在前院砌石磚廣場、後院加蓋鐵皮車棚,新居落成後不久,陳俊宇就搬進這個名義上是楊桃集貨場的豪宅居住。
民進黨宜蘭縣立委參選人陳俊宇被爆把集貨場當農舍使用,2015年被縣府開罰後,直到黨中央提名前夕才雇工拆除。林泊志攝
至於陳俊宇7日出面聲稱,「他曾在2016年間申請改建成農舍,是因未獲核准又有居住需求才會入住」、「該建築是合法農業設施,本亦作農業設施使用」一事,也被白紙黑字的公文狠狠打臉。
根據縣府公文顯示,宜蘭縣農業處是在2014年間查獲陳俊宇把「整間楊桃集貨場違規當住宅使用」,還查獲他違規增蓋前院石磚廣場、後院鐵皮車棚等違建,宜蘭縣政府因此在2015年1月5日依違反《區域計畫法》開罰陳俊宇6萬並要求改善,當時宜蘭縣長為現任中央畜產會董事長林聰賢,農業處長則是楊文全。
事實上陳俊宇是在被開罰後,才試圖以申請「就地合法」的方式解套。2015年9月1日,他向員山鄉公所提出申請,以楊桃產業逐漸蕭條,產銷班成員已把楊桃果樹砍除栽種其他作物,希望將集貨場部分變更成農舍使用,預計將277.14平方公尺(約83坪)部分變更為農舍,126.17平方公尺(約38坪)變更後為7.5米高的一層樓混凝土建築,維持集貨場使用,可供車輛迴運轉空間,也可繼續無償提供給附近大湖底休閒農業區作為假日農夫市集使用,可容納20個攤位,行銷在地農產品。
陳俊宇2015年向員山鄉公所提出申請,預計將277.14平方公尺(約83坪)部分變更為農舍(上及下圖)。翻攝畫面
農委會通函全國:類似案例均不得變更
陳俊宇申請將同一結構、同一件建築物,部分維持集貨場使用、部分變更為農業使用,作法相當罕見,宜蘭縣政府不知如何處理,於是在2015年12月15日行文農委會請示意見;縣府還在公文中揭露,陳俊宇的集貨場被查獲違規使用時,「現況整間集貨場作為住宅使用,原核准集貨場為一層樓建築,擅自改成二層樓,其餘土地擅自鋪設石塊地面以及增建建物」。
農委會2016年1月7日以農企字第1040250902號解釋函回覆,文中直接批評,「本案農業設施已違規作為住宅使用,擬逕將設施直接以申請興建農舍方式取得合法」,接著農委會進一步指出,「農業設施未依原核定計畫內容使用,於違規情節未排除前,應不得同意變更作農舍使用」,並直指「擅自違規使用者及申請使用內容與核准內容不符合者,原核准(農業設施)文件即自動失效」。
宜蘭縣政府針對陳俊宇申請案發函請示農委會(上圖),該函轉到農糧署(中),最後由農委會水保局於2016年1月回覆,應不得同意變更作農舍使用(下圖)。翻攝畫面
不僅如此,農委會函文也直接切斷陳俊宇的後路,公文中加碼指出,針對違反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或經廢止容許使用的農業設施,也不得同意可補辦作為農舍使用,藉此杜絕「假農業設施之名,卻作住宅使用現象」,最後農委會還把此解釋函,通函全國,要求各縣市政府遵照辦理。
後來宜蘭縣政府駁回陳俊宇的變更申請,繼續列管追蹤陳俊宇違規增建集貨場作為住宅使用一事,但陳俊宇未甩縣府開罰、列管,持續違規住在該處,顯見陳俊宇身為民意代表,但這8年來都處於知法犯法的狀態,直到黨中央欲提名他參選立委前夕,才搬家並僱工拆除違建。
記者林泊志/宜蘭報導)民進黨宜蘭縣立委參選人陳俊宇違規把集貨場當豪宅住,7日遭《菱傳媒》踢爆後引發關注,陳出面道歉稱2016年申請變更農舍不成,因有居住需求才入住,但《菱傳媒》獨家掌握宜蘭縣府、農委會往來公文,打臉陳俊宇其實僅獲核准興建一層樓集貨場,卻擅自改成兩層樓,2015年1月前就已把「整間集貨場作住宅使用」,被開罰列管仍不甩續住8年,直到黨中央提名他參選立委前夕才搬家並僱工拆除,四大疑點顯示陳俊宇說法明顯避重就輕。
根據《菱傳媒》獨家掌握的公文揭露,陳俊宇蓋的集貨場土地位於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陳2001年6月7日透過買賣取得土地後,即以「完成父親與當地農民口頭承諾,把部分土地作為附近果農產銷班成員所需的集貨場使用」理由,在同年10月間簽訂同意書,聲稱把其中353.4平方公尺(約107坪)土地,作為「輔導產銷團體建立管理制度計畫」的集貨場設施地上權使用,無條件提供給當地「楊桃觀光果園共同經營班」共同使用,期限10年。
2001年11月,陳俊宇先從宜蘭縣府取得農業設施同意書,2002年8月再取得員山鄉公所發給的集貨場建築使用執照
縣府公文揭:2014年就已違規居住
縣府原核准陳俊宇蓋一層樓的集貨場,但陳俊宇卻將集貨場蓋成氣派的兩層樓豪宅,還在前院砌石磚廣場、後院加蓋鐵皮車棚,新居落成後不久,陳俊宇就搬進這個名義上是楊桃集貨場的豪宅居住。
至於陳俊宇7日出面聲稱,「他曾在2016年間申請改建成農舍,是因未獲核准又有居住需求才會入住」、「該建築是合法農業設施,本亦作農業設施使用」一事,也被白紙黑字的公文狠狠打臉。
根據縣府公文顯示,宜蘭縣農業處是在2014年間查獲陳俊宇把「整間楊桃集貨場違規當住宅使用」,還查獲他違規增蓋前院石磚廣場、後院鐵皮車棚等違建,宜蘭縣政府因此在2015年1月5日依違反《區域計畫法》開罰陳俊宇6萬並要求改善,當時宜蘭縣長為現任中央畜產會董事長林聰賢,農業處長則是楊文全。
事實上陳俊宇是在被開罰後,才試圖以申請「就地合法」的方式解套。2015年9月1日,他向員山鄉公所提出申請,以楊桃產業逐漸蕭條,產銷班成員已把楊桃果樹砍除栽種其他作物,希望將集貨場部分變更成農舍使用,預計將277.14平方公尺(約83坪)部分變更為農舍,126.17平方公尺(約38坪)變更後為7.5米高的一層樓混凝土建築,維持集貨場使用,可供車輛迴運轉空間,也可繼續無償提供給附近大湖底休閒農業區作為假日農夫市集使用,可容納20個攤位,行銷在地農產品。
農委會通函全國:類似案例均不得變更
陳俊宇申請將同一結構、同一件建築物,部分維持集貨場使用、部分變更為農業使用,作法相當罕見,宜蘭縣政府不知如何處理,於是在2015年12月15日行文農委會請示意見;縣府還在公文中揭露,陳俊宇的集貨場被查獲違規使用時,「現況整間集貨場作為住宅使用,原核准集貨場為一層樓建築,擅自改成二層樓,其餘土地擅自鋪設石塊地面以及增建建物」。
農委會2016年1月7日以農企字第1040250902號解釋函回覆,文中直接批評,「本案農業設施已違規作為住宅使用,擬逕將設施直接以申請興建農舍方式取得合法」,接著農委會進一步指出,「農業設施未依原核定計畫內容使用,於違規情節未排除前,應不得同意變更作農舍使用」,並直指「擅自違規使用者及申請使用內容與核准內容不符合者,原核准(農業設施)文件即自動失效」。
不僅如此,農委會函文也直接切斷陳俊宇的後路,公文中加碼指出,針對違反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或經廢止容許使用的農業設施,也不得同意可補辦作為農舍使用,藉此杜絕「假農業設施之名,卻作住宅使用現象」,最後農委會還把此解釋函,通函全國,要求各縣市政府遵照辦理。
後來宜蘭縣政府駁回陳俊宇的變更申請,繼續列管追蹤陳俊宇違規增建集貨場作為住宅使用一事,但陳俊宇未甩縣府開罰、列管,持續違規住在該處,顯見陳俊宇身為民意代表,但這8年來都處於知法犯法的狀態,直到黨中央欲提名他參選立委前夕,才搬家並僱工拆除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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