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Me Too運動激起全球訴訟潮,台灣立法院隨即迅速通過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三項性平等法案,並將於明日婦女節正式生效。儘管修法是一重要里程碑,然而社會普遍關切的焦點轉向後續性騷擾事件的調查與執行。新制實施後,性騷擾事件的調查責任轉由地方政府擔負,為解決可能的審查案件擁擠問題,衛福部今年協助加派62名行政人員支援地方性騷擾事件調查,同時建立性騷人才庫的人才清理機制,期望未來能順利進行性騷擾事件的調查工作。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新法上路後,性騷擾申訴機制由原本的二階段改為一階段,即時進入地方政府社會局的「性騷防治審議會」進行審查,取消了過去由雇主或警察單位進行的第一階段調查,雙方一致意見即可結案的模式。這也意味著所有性騷擾案件都必須在地方政府審查後,由「性騷防治審議會」判定是否成案,預計各縣市政府的工作量將倍增。
「性騷防治審議會」是由外聘委員組成,以精通性別平等法規的學者擔任委員。然而,委員的聘任、會議安排、調查人員的協調等行政事務,必須由社會局專業的行政人員負責。為因應新法上路後工作量的增加,衛福部向行政院申請增聘72名行政人員,獲准後各縣市政府共需求62人。
張秀鴛表示,行政人員的增聘人數將根據各地區性騷擾案件量的不同而有所調整。對於案件較多的六都,將增加6至8名行政人員;而案件較少的縣市,則增加1至3名行政人員。隨著新血的加入,案件量較高的縣市將有約10至15名行政人員可協助「性騷防治審議會」處理性騷擾事件調查相關事宜。
當「性騷防治審議會」對警察單位的調查有所懷疑時,可指派調查人員進行重新審查。為解決專業人才的需求,「性騷防治審議會」依賴衛福部的「性騷擾案件調查專業人才庫」。為回應新法上路的挑戰,保護司與縣市政府協商,在今年新訂人才庫的人員汰除機制,強調實務經驗為主要評估標準。未來,若有專業人才在三年內未參與實際調查,將會被除名。
張秀鴛進一步表示,人才庫的專業人員需接受專業培訓,其工作內容包括現場調查、訪問雙方當事人、撰寫調查報告以及提出處理建議等。此外,行政人員的薪資將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訂定,可能以案件費為計算依據,或者是發給出席費。新法上路後,性騷擾法的性騷人才庫將與性工法、性平法的人才庫互通,同一人員可同時列冊在不同人才資料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