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炎亞綸、姚愛寗主演的電視劇《初擁》,前年3月在苗栗縣南庄鄉神仙谷拍攝期間,發生了黃姓攝影師及王姓收音助理墜谷死亡的公安事件。最近,苗栗地方法院根據過失致死罪判處該製作公司柯姓負責人及童姓現場負責人,均判處有期徒刑8月,並緩刑2年。此外,製作公司也被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罰款10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姓攝影師及王姓助理在南庄鄉神仙谷七分醉瀑布上方岩石平台進行戲劇拍攝及收音工作時,因現場未設置防止墜落的安全設備,且未提供安全帽、救生衣等防護器具給黃、王使用。兩人工作期間,從高度約25公尺處的岩石平台墜落深潭,造成嚴重傷害不治身亡。
判決指出,製作公司及柯姓負責人在勞工工作安全方面未慎重注意,未按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未確保勞工在有危險性的作業場所具備充分的安全保障,這種輕忽導致了勞工的生命及身體安全受到威脅。
此外,童姓負責人在指揮、統籌、監督管理戲劇現場拍攝等工作中,未在有墜落危險處所設置防溺水及防墜落的必要安全設備,並未讓現場拍攝人員使用安全帽及救生衣等防護器具,導致了不可挽回的死亡結果,觸犯過失致死罪。
法官審酌童等人積極與家屬成立民事和解及調解,已盡力彌補被害人親屬所受損害及精神痛苦。因此,法官分別依法量刑,並宣告柯、童緩刑,同時命童按照和解分期賠償被害人親屬,若違反賠償協議負擔情節重大,所受緩刑宣告可能被撤銷。